2月1日,醉酒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九大队传来消息 ,驾车
法院判决
冯某构成以危险方法
危害公共安全罪
冯某被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以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”立案侦查。指控罪名成立。其中在雅叶高速公路逆向行驶达到12.3公里,其中在雅叶高速公路上逆行12.3公里的驾驶员冯某
,驾驶机动车在成雅高速公路和雅叶高速公路共计行驶近22公里
,1月21日 ,被告人冯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此案经高速交警侦查结束后
,雅叶高速(雅安至泸定方向)飞仙关隧道内有一辆小车调头逆行,驾驶员冯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31.3mg/100mL ,雨城区检察院依法作出对冯某批准逮捕的决定
。在雅叶高速公路雅安至泸定方向麻岗山隧道入口前14Km+500m路段
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。证据确实 、
案情回放
冯某醉酒后驾车上高速
逆行12.3公里
1月13日23时53分,